| 注 意 事 項: 所有相關文件請以英文提供 |
| 一、 |
第八項”職業”欄,請詳細填寫申請人任職公司名稱及職位。 |
| 二、 |
第十四項“訪以目的”請詳細填寫。如朝聖、參加會議、拜訪朋友、商務旅行、隨配偶參加活動或觀光等。 |
| 三、 |
第十五項“在以色列住址”請詳細填寫在以色列停留城市及下榻旅館,填寫 “Local Hotel”將不會被接受。若仍未確定下榻旅館,則註明停留之城市名。 |
| 四、 |
第十九項“過境國家”只須填寫將會入境停留之過境國家。 |
| 五、 |
如有任何特別要求,請於第二十四項“ 附註”欄中填寫清楚。如:多次商務簽證;申請多次商務簽證者,請附上由以色列當地商務公司針對該位申請者發出之邀請函;並須於此函中註明須多次入以國之時間及原因。申請將由簽證官視情況而發證。 |
| 六、 |
請務必詳實填寫簽證表格。如發現填寫不實資料或申請所需文件不足,申請將被退回。 |
| 七、 |
核發簽證期間,辦事處須保留申請者護照。 |
| 八、 |
簽證官將視申請簽證之類型及申請者所提供之資料決定,是否須補上其他別於上述所列資料。 |
| 九、 |
上述所列之注意事項及須備文件只適用於台灣護照持有者。持他國護照之申請者,因要求事項不同,須親至辦事處申請。 |
| 十 、 |
請務必詳實填寫簽證表格。如發現填寫不實資料或不清楚代填者所填之內容,將予退回,
此外申請所需文件任一不足,申請亦將被退回。
敬請參看本處網站下載所需表格www.iseco.org.tw
本處不接受辦理申請時間不足一個星期之文件,敬請提前一星期送件。 |